FR-135 CRA 合規框架 · 規劃定稿 · 2026-10-11
PM 決策與派工用,先讀這份
歐盟網路韌性法(CRA)對我們是再加一本框架,不是新產品線。真正要新做的只有三件東西加一個底層機制,分三期、每期各自可交付,第一期不用寫程式。
| 期別 | 做什麼 | 要寫程式嗎 | 做完能幹嘛 |
|---|---|---|---|
| 第一期 | 31 條控制項入庫、建 CRA 資源庫、自家產品試跑 | 不用(除一個獨立小 bug) | 顧問可以開 CRA 專案、照現有流程跑稽核 |
| 第二期 | 資源庫表單設定、產品版本與支援期、受評標的擴充欄位、風險評估頁籤 | 要 | 專案裡能填齊 CRA 要的產品資料與風險評估 |
| 第三期 | 通報模組、弱點處理狀態、三份文件範本、支援期到期提醒 | 要 | 能管通報期限、一鍵出三份法定文件 |
誰要遵守:把會連網的硬體或軟體(法條叫「具數位元素產品」)賣進歐盟市場的製造商。符合後貼 CE 標誌才能上市。
| 時間 | 生效內容 |
|---|---|
| 2026-09-11 | 通報義務已生效,含已上市產品 |
| 2027-12-11 | 全部義務適用,之後上市的產品都要符合 |
| 分級 | 例子 | 評估方式 |
|---|---|---|
| Default | 絕大多數軟體與連網產品 | 製造商自評 |
| Class I | 瀏覽器、密碼管理、VPN、作業系統等 | 完整採用調和標準可自評,否則找公告機構 |
| Class II | 防火牆、入侵偵測、虛擬化平台等 | 必須找公告機構 |
| Critical | 硬體安全模組、智慧卡等 | 歐盟資安認證或公告機構 |
我們的客戶多數是 Default 類,走自評。
控制項來源共 31 條:Annex I Part I 產品安全要求 14 條(第 1 條加第 2 條 a~m 十三款)、Part II 漏洞處理要求 8 條、Annex II 使用者資訊 9 項。
不進控制項但系統要支援的兩件:Art. 13 風險評估(製造商要做、要留存)、Art. 14 通報(被積極利用的漏洞與嚴重事件要在期限內向 ENISA 通報)。
他們的 11 步分三段:
✅ 已有 🟡 部分有 ❌ 沒有
| 競品步驟 | 我們對應 | 現況 | 缺什麼 | 補法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0 產品盤點、適用判斷 | 專案=產品的一次評估;「資訊系統盤點」可當產品主檔 | 🟡 | 專案沒連到所屬系統;系統沒有版本 | 資訊系統盤點加版本子清單;建專案時選系統與版本 |
| 1 預期用途與誤用 | 受評標的頁的描述(自由文字) | 🟡 | 結構化欄位 | 受評標的頁加用途、誤用、環境、角色欄,由資源庫設定是否顯示 |
| 2 判角色與適用理由 | 無 | ❌ | 全缺 | 受評標的頁加「適用判定」區塊,八題各附理由欄 |
| 3 產品分級 | 無。頁上「安全分類等級」是系統重要性高中低,不是 CRA 分級 | ❌ | 全缺 | 受評標的頁加分級下拉 |
| 4 風險評估 | 稽核階段有「稽核風險管理」,規劃階段沒有入口 | ❌ | 規劃期風險登錄 | 規劃頁新增「風險評估」頁籤手填;資料掛產品主檔、專案引用 |
| 5a 落實 Annex I | 主流程:審閱頁標狀態、收證據、稽核員判定 | ✅ | 無 | 31 條灌進框架;修「不適用沒排除稽核範圍」bug |
| 5b Annex II 使用者資訊 | 可當控制項收證據 | 🟡 | 專門欄位 | 九項當控制項;資源庫範本放預設值 |
| 6a 元件清單與弱點 | 第三方元件風險模組 | ✅ | 無 | 無 |
| 6b 漏洞處理與揭露狀態 | 只有掃描結果 | 🟡 | 處理狀態、揭露狀態 | 掃描結果頁加兩個狀態欄 |
| 6c 漏洞揭露政策與窗口 | 無 | ❌ | 全缺 | 資訊系統盤點加政策文字與窗口 |
| 6d 支援期 | 無 | ❌ | 全缺 | 版本加結束日、理由、到期提醒;安全更新清單先用 Part II 第 8 條收證據 |
| 7 通報 | 無 | ❌ | 全缺 | 新模組,見「通報模組」一節 |
| 8 技術文件、使用者資訊 | SSP Word 匯出、摘要報表 | 🟡 | 三份範本 | 資源庫綁範本,走既有匯出 |
| 9 符合性評估 | 外部稽核、矯正 | ✅ | 無 | 稽核員由顧問擔任 |
| 10 聲明與新版本 | 專案複製、SSP 版本 | 🟡 | 聲明範本 | 補範本;版本繼承靠「所屬系統」串起 |
風險評估頁籤要填的欄位:威脅、資產、衝擊、可能性、對應控制項、適用與否;另預留「威脅來源」與「元件連結」,給下一階段的依元件類型建議威脅使用。
組織層(系統管理)
資源庫層(範本管理)
專案層(專案規劃頁)
資訊系統盤點(產品主檔)
├── 版本(版號、上市日、支援期)
├── 風險登錄(由專案風險評估寫入)
├── 法規通報(案件、期限、寄信、時間軸)
└── 專案(選系統與版本)
├── 資源庫表單設定(決定下面哪些區塊出現)
├── 受評標的(擴充欄位、適用判定、分級)
├── 風險評估
├── 控制項現況與稽核(既有)
└── 文件匯出(技術文件、使用者資訊、符合性聲明)
製造商不用新欄位:SSP 參與單位加一個「製造商」角色即可。
法條只寫「要做到什麼」,不寫「怎麼證明」。三組控制項的證據性質不同:
每條控制項入庫時附一段「建議證據」,放在控制項既有的說明位置。
AO 分三階段:
依據硬度的風險:自拆的 AO 對 Default 類自評客戶夠用;對要找公告機構的 Class I/II 客戶只能當準備用。資源庫說明要寫清楚這點。
第〇步順便驗證「建議證據」寫得對不對:FR-126 的 81 條安全需求與測試幾乎對得上 Part I 每一條,FR-134 的元件掃描對得上 Part II 第 1、2 條。
| 階段 | 期限 | 內容 |
|---|---|---|
| 早期預警 | 知悉後 24 小時內 | 發生了什麼、可能影響哪些國家 |
| 正式通報 | 知悉後 72 小時內 | 產品、性質、已採取的措施 |
| 最終報告 | 漏洞:修補或緩解措施可用後 14 天內;事件:72 小時通報送出後 1 個月內 | 根因、影響、矯正措施 |
第一版功能:
工作量:一張清單頁、一個案件頁、一個狀態流轉、一支排程、三封信範本。
這三份的去向都不是「提交」:
| 文件 | 給誰 | 怎麼交 |
|---|---|---|
| Annex VII 技術文件 | 製造商自己 | 留存十年,監管機關來查或找公告機構時拿出 |
| Annex II 使用者資訊 | 產品使用者 | 隨產品附上 |
| Annex V 符合性聲明 | 市場與使用者 | 隨產品附上或放網址,製造商自己簽 |
Default 類產品沒有任何提交動作。
官方沒有範本,但法規定了每份必含的項目,那就是大綱:
範本照法規章節排、內容從專案欄位自動帶入。欄位沒補的章節只能留白讓客戶手寫——這就是產品側寫與風險評估欄位要補的原因。
每個產品版本出一包,結案時下載。走既有 SSP Word 匯出管線,每個資源庫綁自己的範本,CMMC 範本不動。
第一期:第〇步與框架入庫(零開發)
做完能幹嘛:顧問可以開 CRA 專案、照現有流程跑完稽核;也拿到一份「哪些證據掛不上去」的實測清單,作為第二期的依據。
步驟:手工整理 31 條含建議證據 → 灌進 DEV → 建 CRA 公版資源庫與專案 → 掛上 FR-126 與元件清單證據 → 產出「掛不上去的清單」→ 修連動 bug。
可派的卡:
第二期:底層機制與欄位
做完能幹嘛:CRA 專案能填齊產品版本、支援期、用途、分級、適用判定與風險評估,其他框架畫面不受影響。
順序:資源庫表單設定(最小版)→ 資訊系統盤點加版本、支援期、漏洞揭露政策 → 受評標的擴充欄位與適用判定 → 風險評估頁籤。
第三期:新模組與文件
做完能幹嘛:客戶能管通報期限並留存證據、追蹤弱點處理,結案時一鍵下載三份法定文件。
順序:通報模組 → 弱點處理狀態 → 三份文件範本 → 支援期到期排程。
GRC 待辦(不在本 FR):組織層風險登錄獨立頁、依元件類型建議威脅、畫架構圖自動生威脅、自評路線(跳過或簡化稽核)、跨框架對應、通報多目的地。
不做:
未查清:
docs/reference/CRA/cra-implementation-guide.mddocs/reference/CRA/annex-I-II-original-text.md